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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职责分工

   协会长设办事机构是协会秘书处,秘书处是协会设立的负责处理协会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;依照协会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履行职责。其主要任务是:认真贯彻执行协会的决议、决定,综合反映会员行有关业务活动的开展情况,促进、加强会员之间、会员与国内外相关行业的交流与合作,协调处理会员之间的争议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组织、承办协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,督促检查协会议定事项的落实。

根据工作需要,秘书处设立办公室、综合部和市场服务部等职能部门,具体职责是:

(一)办公室。负责秘书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;负责协会及秘书处的会议组织、工作接待、公文管理、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;负责会员单位使用协会集体商标的受理、承办和产品监督、管理;负责对有损协会利益的会员追究相应责任;负责协会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;组织会员单位的交流活动;负责与国内外的交流合作;负责与省环保局及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系;负责协会秘书处领导交办的事项。

(二)综合部。负责会员单位及国内外有机食品市场相关信息、资料的收集与整理;向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与发布;负责有机食品协会网站的建设与管理;负责行业间信息交流与共享;负责协会广告发布;负责协会秘书处领导交办的事项。

(三)市场服务部。负责有机食品产业的市场推进;负责对协会会员提供市场供求,提供最优惠价格以达到服务于会员、方便于会员;负责协会对外有机食品经贸合作,加强协会的市场运做和创收体制,服务于协会;负责协会秘书处领导交办的事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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